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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安县融媒体中心拟申请记者证人员名单公示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3-03 08:40:46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告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上午举行选举大会,经全体委员会议选举,陈天德同志当选为政协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2-20 09:15:34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秦剑元同志代表政协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政协东安县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委员会2025年2月19日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2-20 09:13:48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协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协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李劲涛同志代表政协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委员会2025年2月19日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2-20 09:11:47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 治 决 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6日至19日在东安县城召开。会议审议批准李劲涛同志代表政协东安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秦剑元同志所作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选举通过了人事事项。委员们列席东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蒋华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对上述报告均表示赞同并提出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2-20 09:09:54
  • 东安县融媒体中心领取记者证人员名单公示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2-05 00:00:00
  • 东安法院:不让矛盾纠纷“过年关”

    东安法院:不让矛盾纠纷“过年关”

    林某贵、林某社同为甘庄村村民且为邻居,二人因土地用水问题引发纠纷继而发生打斗。经鉴定,林某社伤势为轻伤二级。后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从源头化解矛盾,1月24日下午,东安法院石期市法庭与县检察院、横塘派出所到达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并发挥联动调解优势,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法律风险等各方面向林某贵释法明理。东安法院急人民之所急,秉持“不让纠纷过年”思路,把握时间节点,生动践行了“如我在诉”“案结事了人和”的新时代司法理念。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1-26 16:07:37
  • 东安县开展“健康春节·卫生综合监管执法在行动”专项行动

    东安县开展“健康春节·卫生综合监管执法在行动”专项行动

    新湖南客户端1月20日讯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东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开展“健康春节·卫生综合监管执法在行动”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经营性公共场所、餐饮具消毒中心、饮用水供水等单位开展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1月10日上午,县卫生健康局召开了东安县“健康春节卫生综合监管执法在行动”专题部署会,自1月12日起,卫生综合监督执法行动正式开始,为期一个月。截至目前,共现场监督各类单位场所58家,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出具监督意见书,要求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1-20 21:42:27
  • 关于白牙市镇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搬迁的公告

    关于白牙市镇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搬迁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自2025年1月3日起,白牙市镇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从车站路131号搬迁至建设大道47号,因搬迁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联系电话:4236797特此公告!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日

    图文 发布时间:2025-01-09 17:13:57
  • 以案释法 | 邻里矛盾,互不相让,导致两败俱伤

    以案释法 | 邻里矛盾,互不相让,导致两败俱伤

    吕某某受伤后去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044元。2024年1月15日,东安县公安局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天。双方对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为此,吕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吕某某与周某某在宅基地建化粪池一事发生纠纷后,双方都未能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而是互相争吵,激化矛盾,导致吕某某受伤,双方对此次纠纷的发生均有过错,结合本案纠纷发生的原因、双方具体行为等情况,吕某某应承担本案30%的过错责任,周某某承担70%的过错责任,

    图文 发布时间:2024-12-25 09:02:30